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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出版。

當時,以為有能力擺脫迷戀偶像的粉絲貫性。

 

 

1999年夏天,因為那位趴在我座位窗口邊的高中同學;

抓著窗框站在走廊上,搖頭擺腦地唱起了他們的《瘋狂世界》,

於是我聽到了五月天。

 

然後,我認識了熱愛孫燕姿的,支持蔡依琳的,追逐周杰倫的,

肯定王心凌的,讚賞徐若瑄的,甚至也有討厭五月天的同學朋友,

就是沒有一個是狂熱五月天的。

 

(還好,2010年遇見了學妹,可惜她是團長魂,而且喜歡的不只有五月天而已 XD)

 

 

 

2005年,憑著一股衝動,買了兩張《Final Home》演唱會門票。

卻因為害怕耽溺偶像的指控,背離純粹的不安,於是放棄汗水淋漓的狂歡,

沉靜地在中山堂裡觀賞著即將成為雲門舞集絕響的《紅樓夢》。

 

隨意地將吶喊青春的螢光棒,交給了正就讀音樂科的妹妹。

就算我比他熟悉五月天的任何一首歌曲。

 

 

 

「讀村上變成一件有點『太普及』的選擇。……

於是,讀村上春樹,變得有點難說出口。」

 

林宥嘉說,他讀到這段的時候,覺得很對不起他的偶像五月天,因而傷心難過了很久。

然後更多的聲音說,他們感動得哭了;對於主唱到底是什麼樣的人,他們更好奇了。

 

忍耐了近三年的時間,終於還是敗給了壓抑許久的粉絲性格。

 

 

2011年,從書店帶回它,並以最快的速度讀完了它。

然後發現,優秀的作家不見得具有高度的道德感,出色的作詞人不見得擁有美好的文筆。

 

即使如此,他還是幽默俏皮地讓人心生嚮往。

 

 

 

十三年過去,已經無所謂迷妹不迷妹。

唯一可以肯定的是,

他是我正面能量的來源,支撐我生命的信念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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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事:「你可以冠夫姓啊!」

我:「欸,那太髒了,不舒服......好想吐!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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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nno21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